文澜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千惠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10

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良学风先进集体项目

1.“优良学风班级”

2.“优良学风宿舍”

(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项目

1.“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

2.“优秀学习委员”

二、评选对象

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本(预)科生班级和宿舍,“优秀学习委员”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籍在校本(预)科生。“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校、院学习发展中心工作骨干。

三、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者需符合“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优秀学习委员”、“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附件1)

四、评选流程

47日(周日)2200前,学生填写、提交“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优秀学习委员”、“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申报表及支撑材料(附件23),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wlxshxs@163.com(文件命名方式为“申报对象+奖项”),纸质版材料交给各班学习委员。而后经学院评审、公示上述项目获奖名单,并提交学校审核。
五、其它说明

(一)除英语四、六级成绩外,其余成果及学习成绩均依据202341-2024331日的时间范围内数据(本次评选可包含20229月至20231月时间范围内数据)。

(二)418日(周四),学校组织“优良学风班级”线下答辩,候选班级学习委员代表班级进行答辩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优良学风班级”的评选结果由基础分、答辩分和投票分 三部分构成,基础分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赋分,答辩分 由答辩现场评委评审得出,投票分根据微信投票结果打分。

(三)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评者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应对申报表内容及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学校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参评者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六、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澜学院学习发展中心:

周思琪  027-88387252

陈思奕  180-0864-5704

文澜学院学习发展中心

2024330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审标准.docx

附件2-1: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docx

附件2-2:2024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宿舍”申报表.docx

附件2-3:2024年度“学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学生)”申报表.docx

附件2-4:2024年度本科生“优秀学习委员”申报表.docx

附件3:支撑材料提交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