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澜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张美娜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1504

一、总则

为了保证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0]17号)》(以下简称推免生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和教师代表等。负责完成推免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须主动报备声明。

 

三、推免指标分配

(一)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分配推免生指标。

(二)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学院当年推免总指标的5%,最多不超过2人。

(三)对于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文件和校务会决议执行。

(四)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指标单列。

(五)学院在实际推免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指标剩余的情况,由校领导小组予以二次分配。

 

四、推免条件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髙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1-6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30%

注: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2.三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申请经济类专业推免生的学生,其数学类基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主干课、数学类基础课程为跨学期课程的,按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3.非外语专业大学外语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外语专业的学生第二外语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以上123点的成绩计算中,如有重修情况,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

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大学 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60分,或雅思≥6.5分,或托福≥90分; 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5分,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30分。

3)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按照以下条件和要求进行认定和遴选: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生须符合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标准,并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教授亲笔推荐信均应进行公示。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示公开。

4)退役大学生推免条件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中南大学字〔201915号)执行。

5)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推免资格由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酌情综合评定,经学校少数民族推免生考核小组考核,报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五、文澜学院推免条件补充说明

(一)普通推荐遴选计划: 成绩计算

依我校相关《推免生管理办法》规定:综合评定成绩=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奖励总分*15%。学院根据实际自主确定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项目及奖励分值,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奖励总分最高不得超过25分。

(二)普通推荐遴选计划:课程成绩认定与排名

1.经济,金融,会计三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每门不低于80分,按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包括体课成绩)。

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1)、会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原理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的平均成绩。

经济学和金融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1)、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原理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的平均成绩。

2.根据学校研究生推免政策和文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文澜学院在进行研究生推免资格审查时认定的数学类基础课程成绩是指数学分析(上、下)最终成绩、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门课加权平均成绩。

3.未在校级特殊人才推荐计划中入选的学生,采用普通人才遴选计划参与推免时,所获奖项按照普通推选计划奖励加分细则实施。

(三)普通推荐遴选计划:奖励加分认定以及实施细则

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获国家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5分;获省级优秀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奖励3分;获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奖励2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1分;

2.竞赛类

竞赛类型

个人/团体

等级

计分

国家级/国际科研竞赛及以上(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数模竞赛等)

个人

一等奖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团体(队长)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省级科研竞赛/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

个人

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团体(队长)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级科研竞赛

个人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团体(队长)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国家级文体竞赛

个人

一等奖

4.5

二等奖

3.5

三等奖

2.5

团体(队长)

一等奖

3.5

二等奖

2.5

三等奖

1.5

省级文体竞赛

个人

一等奖

3.5

二等奖

2.5

三等奖

1.5

团体(队长)

一等奖

2.5

二等奖

1.5

三等奖

0.5

校级文体竞赛

个人

一等奖

2.5

二等奖

1.5

三等奖

0.5

团体(队长)

一等奖

1.5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3

 

3.校内科研/实践活动

项目情况

等级

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

已结项

大创/“互联网+/挑战杯

国家级

3

6

校级

1.5

3

博文杯/明理杯/寒暑期社会实践

校级

结项(一等奖)

2.5

结项(二等奖)

2

结项(三等奖)

1.5

结项(合格)

1

院级

结项

0.8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1分,校级优秀成果奖或优秀实践队奖励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3分,省级优秀成果奖或优秀实践队奖励3分。

凡参与同一类的多个项目者,取最高分值加分1次,未结项不计分。同一题目参与不同项目,不累加,按照最高分计。

4.其他奖励/荣誉

等级

校级

院级

一等奖

2

1.5

二等奖

1.5

0.5

三等奖

1

0.3

 

夏令营活动:

达到我校和我院推免生要求,并已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推免录取资格加10,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推免录取资格加5分。

以上分数同一项目不累加,仅计算最高分。团队比赛/活动/课题中,其他成员加分按照队长分值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队长分数*2/(N+1),其中N为团队成员数(包括队长);不能确定队长的,按照对应分数,全部成员按照各项分数*2/(N+1)计算。

5.学术论文评级参照我校期刊目录中英文分类,各评级加分如下:

评级

A+

A

A-

B

B-

C

CSSCI

25

20

18

12

10

6

SSCI

25

20

18

15

12

10

第一作者为本人独立创作的,得分不打折;和本院教师或专业导师合作发表的:第二作者得分不打折。

学术文章发表应与学校划分期刊目录分类相符合,具体分类可参照校科研部期刊目录网站(http://science.zuel.edu.cn/596/list.htm)提供的中英文最新期刊目录。在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3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作者分别奖励2分、1分。上述所述刊物等级认定需通过院学术委员会鉴定。

6.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者,奖励10分;获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8分。以上专利均需与专业挂钩,否则不予加分。

7.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8.荣誉证书级别采用按奖状签发单位的级别来确定,奖状签发单位只能是政府、学校等具有行政级别的部门才可计分,其它组织(如:中国电视音乐协会、河南省作家协会等等)颁发的奖状一律不做加分计算。其中,国家教育部下设的各委员会颁发的奖状按省级获奖加分(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湖北省教育厅下设的各委员会颁发的奖状按校级获奖计分。

(四)特殊人才相关保研细则

特殊人才可无须满足本项第(一)、(二)、(三)条,不存在挂科记录并满足下述其中一项:

1.以学校期刊目录为标准,发表B级及以上期刊。(补充说明: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讲

国际会议包括:FMA Annual Meeting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annual meeting 国际产业组织会议(IIOC)、Annual Conferences of the Canadian Economic AssociationJEA Spring Meeting、爱尔兰经济学会年会、Annual Conference of Western Economic AssociationAERE Summer MeetingIA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European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stAnnual Congress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国际公共财政学会、亚太地区产业经济学国际会议、欧洲产业经济协会年会等(其它会议由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定会议级别并决定是否符合)。

3.国内数学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获得一等奖并担当队长);国际数学比赛(如美国大学生数模大赛)获得O奖或获得M奖并担任队长(若成果奖项认定相同时,以奖项等级和成绩排名综合考量排序)。

 

六、推免工作程序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文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补充细则》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文澜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并根据学院推免细则中奖励加分项细则对学生的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的奖项核算分数。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依据学生最后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最后分数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综合排名并列情况,将以课程成绩排名名次排序。)

 

七、其他说明

1.未在校级特殊人才推荐计划中当选的学生,采用普通人才遴选计划参与推免。

2.学院将根据学生综合能力与报考单位要求之间的匹配度择优推荐。

3.关于文件中部分成绩的详细规定:

此成绩以教务部成绩单上的成绩为准。 

奖励加分总分=科研分+艺体分+社会实践分+(数学分析最终成绩-100/10

对于修读《高等数学》(12)课程同时参加学院《数学分析》(上、下)考试的同学,其《数学分析》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成绩的80%计算。

4.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文澜学院。

                                                             文澜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