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余利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2255

全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4)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在职在岗以及学术关系保留在学院的硕士导师。考核期内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履职达一年以上的导师可以不参加考核。

二、遵循原则

导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三、基本程序

(一)硕士生导师于10月10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考核表》

(二)10月15日前,工作小组对导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科研水平、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同时,工作小组受理复议申请,并予以回复。

四、考核标准

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4)相关规定。《考核办法》中规定的“三年周期”、“五年内”均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

考核期内,导师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爱护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执行研究生全程培养方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三)科研要求:

1.硕导在滚动的三年周期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 B 类以上期刊论文 1 篇或 C 类期刊论文 3 篇;

2)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 1 部,或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教材 1 部;

3)合著、编著、译著撰写任务 15 万字以上(单本字数)的学术著作 1 部,并发表 C 类期刊论文 1 篇,或出版 20 万字以上的高水平独著学术专著 1 部;

4)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项,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1 项;

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并发表 C 类期刊论文 1篇;

6)主持并完成单项经费 10 万元以上横向项目 1 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项目累计经费达 20 万元以上,并发表 C 类期刊论文 1篇;

7)获省部以上研究成果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名),或三等奖(第 1 名)1 项以上并发表 C 类期刊论文 1 篇,或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三等奖(第 1 名)1 项以上;

8)所指导学生在 A 类期刊独立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1 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与所指导学生合作在 B 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并发表 C 类期刊论文 1 篇;

(四)有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或考核期内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累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达 2 篇(次),取消导师资格。

(五)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暂停招生资格:

1.无故不接受研究生教学或指导工作和无故不参加考核。

2.考核期内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累计出现“不合格论文”达 2 篇(次)的。

3.被解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

5.有其他违规情形。

五、考核结果

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导师参加博导考核的,通过的免于硕导考核。年满60周岁以上的导师参加考核时,可不执行第八条第(三)款的科研规定。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方有资格在下一年度开展研究生招生。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doc.doc

附件2:2019年导师考核学院汇总表(硕导).xls.xls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考核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20号).pdf.pdf

              文澜学院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