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山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181

各位18届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附件一),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签约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2018届毕业生其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三、申报流程

(一)20181210日前,学生将申报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3)。

(二)20181210-201812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信息汇总。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最终确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

注:申请材料的报送采用顺丰快递或EMS两种邮寄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潭楼403

邮编:43007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45


文澜学院学办

20181113


附件:

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pdf

附件二: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