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魏山发布时间:2018-09-02浏览次数:1028


文澜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补充细则(试行)

201712月制订)

为了保证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17]14号)》(以下简称“推免生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程序与规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文件

申请者申请材料须符合《推免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给予追加处罚。

二、文澜学院推免条件补充说明

(一)普通推荐遴选计划: 成绩计算

依我校相关《推免生管理办法》规定:

综合评定成绩=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奖励总分)*15%

学院根据实际自主确定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项目及奖励分值,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奖励总分最高不得超过25

(二)普通推荐遴选计划:课程成绩认定与排名

1.经济,金融,会计三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每门不低于80分,按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包括体育课成绩)。

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1)和中级微观经济学(2)的平均成绩、会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原理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的平均成绩。

经济学和金融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1)和中级微观经济学(2)的平均成绩、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原理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的平均成绩。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学原理、刑法、司法。

工商管理专业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中级微观经济学(1)和中级微观经济学(2)的平均成绩。

2.未在校级特殊人才推荐计划中入选的学生,采用普通人才遴选计划参与推免时,所获奖项按照普通推选计划奖励加分细则实施。

3. 符合条件人数大于学校指标总数,进行面试答辩(以论文答辩为主),以综合评定成绩80%+面试答辩成绩20%进行排名、指标分配。

(三)普通推荐遴选计划:奖励加分认定以及实施细则

奖励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获国家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5分;获省级优秀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奖励3分;获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奖励2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1分;

2、国家级竞赛及以上包括国际竞赛等(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数模竞赛等)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7分、6分、5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者,队长奖励分别5分、4分、3分;

3、省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队长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4、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队长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5、校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团体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队长奖励分别2分、1分、0.5

大创、“互联网+”科研活动、挑战杯等

1)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

国家级:主持人3分;校级:主持人1.5分。

2)已结项

国家级:主持人6分;校级:主持人3分。

博文杯、明理杯、寒暑期社会实践

校级结项:主持人2分;院级结项:主持人1分。

三等奖:主持人2.5分;

二等奖:主持人3分;

一等奖:主持人3.5分。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1分,校级优秀成果奖或优秀实践队奖励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3分,省级优秀成果奖或优秀实践队奖励3分。

凡参与同一类的多个项目者,取最高分值加分1次,未结项不计分。同一题目参与不同项目,不累加,按照最高分计。

校级其他奖励/荣誉

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三等奖:1

院级其他奖励/荣誉

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

夏令营活动:

达到我校和我院推免生要求,并已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推免录取资格的学生加6

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暑期保研夏令营加2分,获得优秀营员的额外加1分。

全国文体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4.5分、3.5分、2.5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队长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以上分数同一项目不累加,仅计算最高分。团队比赛/活动/课题中,其他成员加分按照队长分值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队长分数*2/(N+1),其中N为团队成员数(包括队长);不能确定队长的,按照对应分数,全部成员按照各项分数*2/(N+1)计算。

6、学术论文评级参照我校期刊目录中英文分类,各评级加分如下:

评级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CSSCI分数

25

20

15

12

SSCI分数

25

20

17

15

第一作者为本人独立创作的,得分

打折;和本院教师或专业导师合作发表的:第二作者得分

打折。

学术文章发表应与学校划分期刊目录分类相符合,具体分类可参照网站 http://science.zuel.edu.cn/596/list.htm提供的中英文最新期刊目录。在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3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作者分别奖励2分、1分。上述所述刊物等级认定需通过院学术委员会鉴定。


7、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者,奖励10分;获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8分。以上专利均需与专业挂钩,否则不予加分。

8、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9、荣誉证书级别采用按奖状签发单位的级别来确定,奖状签发单位只能是政府、学校等具有行政级别的部门才可计分,其它组织(如:中国电视音乐协会、河南省作家协会等等)颁发的奖状一律不做加分计算。其中,国家教育部下设的各委员会颁发的奖状按省级获奖加分(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湖北省教育厅下设的各委员会颁发的奖状按校级获奖计分。

三、推免工作程序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文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补充细则》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文澜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并根据学院推免细则中奖励加分项细则对学生的科研、艺体及其他社会实践的奖项核算分数。接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学生进行面试,以综合评定成绩80%+面试答辩成绩20%进行排名,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依据学生最后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最后分数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综合排名并列情况,将以课程成绩排名名次排序。)

四、其他说明

1、未在校级特殊人才推荐计划中当选的学生,采用普通人才遴选计划参与推免。

2、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文澜学院。

文 澜 学 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