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学校团委及学院团委(团总支)兼(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者:魏山发布时间:2018-01-08浏览次数:778

文澜学院全体师生:

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兼(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选聘岗位:

1.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2名,其中专任教师兼(挂)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1名。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专任教师兼职副书记1名。

二)条件及程序:

1.校团委兼(挂副书记由校团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拔。岗位申报人填写申请表,考察合格公示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任命

申报2018年1月11日(周五)12点上交文澜103办公室

2.学院团委(团总支)兼职副书记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选聘,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选聘细则。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必须学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在师生中有较好口碑。

5)近三年内担任过各类学生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6申报2018年1月16日(周二)12点上交文澜103办公室

学院团委(团总支)对拟选聘人员考察合格公示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将选聘人员名单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发文任命

、相关说明

1.上述挂)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可连任;兼(挂)职人员不转行政关系,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

2.干部挂)职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校团委相关院系团委(团总支)共同对干部进行管理。

3.干部兼(挂)职期满时,由校团委协调相关部门、学院进行总体考核,由校团委出具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

注意事项

1.有意向申报者按照通知要求,岗位申报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文澜103办公室

2.其他未尽事宜,敬请联系:

余老师027-88387956

特此通知。

岗位申报表.docx  

文澜学院分团委

                                       20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