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学院)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丹妮发布时间:2025-09-01浏览次数:10


文澜(学院)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一、新增硕导遴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校内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

(三)能胜任硕士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指导能力和培养条件:

1.参与讲授一门本专业研究生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

2.外语水平符合指导硕士生的要求。

3.近三年未出现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责任事故。

(四)申请学术学位硕导,近五年所取得的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B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

2.出版10万字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译著)1部。

3.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

4.公开出版教材1部。

(五)申请专业学位硕导,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承担相关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

2.近五年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发表C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

2)有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中心案例库、清华经管学院案例中心案例库、哈佛案例库、毅伟案例库、欧洲案例库。

3)获得C以上级别的智库与社会服务类研究成果。

二、上岗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上岗招生资格认定条件

1.硕导招生资格审核认定,应包括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治学态度严谨,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研究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重要的科研成果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声望。

4)在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

2. 学术学位硕导招生资格审核认定,除满足前四条基本条件外,在学术水平上,至少应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译著)等成果实绩。

3. 专业学位硕导招生资格审核认定,除满足前四条基本条件外,至少应具有相关行业产业锻炼实践或承担相关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同时有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其他高水平的成果实绩。

(二)工作程序

1. 硕导向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文澜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硕导招生审核表》),同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院。

2. 学院将依据工作方案对申请人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其中:

1)重点考核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

2)根据申请人的人才培养实际,结合成果业绩、育人实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

3. 招生人数分配

1)在不含奖励名额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名硕导当年指导学术学位硕士生不超过2人。

2)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三类(非后期项目)纵向项目立项1项以上(不含延期项目)的硕导,在项目有效期间内奖励硕士生指标1名。4年内各类纵横向项目经费新增100万以上的硕导奖励硕士生指标1名。

4. 公示与异议处理

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及基本申请信息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异议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硕导招生资格审核过程出现的异议情况,异议应以实名和书面形式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将核查结果送达相关人。

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博导,暂停或停止招生:

1)存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师字〔20182号)中所列师德失范行为之一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2)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出现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的;

4)所指导的研究生,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确定为存在问题或不合格学位论文的;

5)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科研学术指导过程中有严重失职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6)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硕导岗位资格的;

7)因个人原因调离学校的;

8)其他被认定为不适合招生的情况。

三、导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为持续提升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育人能力、学术指导水平和师德师风素养,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建立系统化、常态化的导师培训制度。

(二)培训原则

1. 全员覆盖: 新聘导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导师须定期参加培训。

2. 注重实效: 紧密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需求,强调实践性、指导性和前沿性。

3. 形式多样: 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1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最新政策、法规。

2)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学籍管理规定、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要求、导师岗位职责与管理办法等核心规章制度。

3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奖助体系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2. 师德师风与育人能力:

1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规范警示教育。

2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方法。

3研究生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指导能力。

3. 学术指导能力与前沿知识:

1学科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

2科研项目申请与管理经验分享。

3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方法与论文(设计)指导技巧(含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等关键环节)。

4.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

1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与实践。

2专业实践环节的设计、实施与管理。

3职业素养培养与就业指导。

(四)培训考核与要求

1.培训考勤:

建立严格的培训签到考勤制度。

2. 培训考核:

可通过考勤、学习总结、参与研讨表现、实践应用反馈等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3. 结果运用:

培训参与情况及考核结果纳入导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文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

2025年9月1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doc

附件3: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遴选表.doc

附件4: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