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及《文澜学院2024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文澜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文澴楼726)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88385133,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