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学院全体学生:
2023—2024学年,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学院党委的领导及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组织改革,积极发挥团学组织协同育人作用,选树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集体奖(4项)
1.红旗分团委(6个)、实践育人单项奖(0-2个)、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0-2个)、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0-2个)、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0-2个)、改革创新单项奖(若干)
2.优秀学生会(6个)、服务之星学生会(0-3个)、文明之星学生会(0-3个)
3.优秀志愿者协会(6个)
4.红旗团支部(1个)
(二)专项奖(2项)
1.优秀社团(15个)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若干)
(三)个人奖(10项)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0-1个)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若干)
优秀学生干部(0-14个)
最美团支书(0-2个)
优秀共青团员(0-15个)
优秀社团负责人(若干)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0-3个)
十佳志愿者(若干)
优秀志愿者(0-11个)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若干)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1.名额分配
“优秀志愿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由院志协组织答辩竞选。
个人奖项名额(班级)
班级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共青团员 |
国民经济学2021团支部 | 0-1 | - |
国民经济学2022团支部 | 0-1 | 0-1 |
国民经济学2023团支部 | - | 0-1 |
经管2001团支部 | 0-1 | 0-1 |
经管2002团支部 | 0-1 | 0-1 |
经管2101团支部 | 0-1 | 0-1 |
经管2102团支部 | 0-1 | 0-1 |
经管2201团支部 | 0-1 | 0-1 |
经管2202团支部 | 0-1 | 0-1 |
经管2301团支部 | - | 0-1 |
经管2302团支部 | - | 0-1 |
经管(本硕)2301团支部 | - | 0-1 |
经金(二)2201团支部 | 0-1 | - |
经金(二)2301团支部 | - | 0-1 |
总计 | 9 | 12 |
(注:1、本表的名额分配依据团支部贡献度、班级整体学习情况、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以及年级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制成;2、若存在部分班级名额未充分使用等情况,学院将收回相应名额作为机动名额,并依据前述因素,对机动名额进行再次调配)
个人奖项名额(团学志)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共青团员 |
0-5 | 0-3 |
2.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需在校、院、班团学组织中工作超过一年。
(2)各团支部应对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细则》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要求,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人进行思想道德表现、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生活作风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考察评议,完成《“优秀共青团员”申报班级评议评分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班级评议评分表》(见附件8、9),评分表需达到团支部总人数2/3以上方有效。
(3)各团支部需于3月26日(周二)12:00前报送各奖项评分前三名及相应评选材料至院团委处进行第二次评选,参与团学志评选的人员需于3月23日(周六)22:00前报送申报材料至院团委准备答辩。由学院对候选人综合表现进行再次审议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进行第三次评选,并最终公示获评人员名单。
(3)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院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二)注意事项
1.涉及个人奖项的评定工作中,应从班级(团支部)中进行推荐,在推荐人选构成方面需满足以下条件:“优秀学生干部”奖项推荐人选中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的数量占比不低于50%;“优秀共青团员”奖项推荐人选中普通团员占比不低于60%(其中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占比不低于15%)。
2.为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加强团支部思想政治建设,鼓励学生社团、志愿服务组织已成立团支部的积极申报“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奖项,申报工作由挂靠指导单位汇总报送。
3.根据优秀社团评选结果,确定前15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每个社团推选1名),确定前15名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每个社团推选1名)为“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应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由各社团民主选举产生。
4.原则上已经获得过同等级、同类别奖项的候选人不建议重复参评;评选时如发现部分候选人在往年已获得过同等级、同类别奖项的,将按照奖项名额兼顾全体学生的原则,优先考虑此前未获得过该等级或该类别奖项的候选人。原则上各奖项不可兼得。
三、材料报送
根据工作实际,各项申报材料均采用线上报送方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方式
“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材料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焦铭扬邮箱:1532366503@qq.com。
“红旗团支部”材料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陈鹏至邮箱:3468444560@qq.com。
团支部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耿康博邮箱:1135472134@qq.com。
“最美团支书”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部长黄瑞琪邮箱:3199154831@qq.com。
团学志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易宇航邮箱:3344076626@qq.com。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指导老师”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干事胡熙瑾邮箱:1628298158@qq.com。
“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报送至院志协基层联络部部长申思湲邮箱: 13382561868@163.com。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报送至院学生会文体部干事王嘉影邮箱:2413178409@qq.com。
(二)报送要求
1.格式要求:材料需使用Word排版,工作总结正文部分使用仿宋字体,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8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且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涉及团支部的集体类奖项(如红旗团支部)及团支部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最美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红旗团支部文件命名规则:xxxx团支部红旗团支部。最美团支书文件命名规则:xxxx团支部xxx最美团支书。团支部个人奖项压缩包命名规则:xxxx团支部2022-2023校级五四表彰个人奖,内含文件命名规则:,xxxx团支部xxx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团学志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以个人为单位报送,文件命名规则:xxxx部门xxx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字数要求:“红旗分团委”“优秀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申报材料不多于3000字;其他集体类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2000字;个人类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15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评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以评选办法为准。
3.时间要求:团学志成员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3日(周六)22:00。其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6日(周二)12:00。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校团委联系人:
胡老师 027-88386542
陈秋伟 189-3385-7896
潘 璨 159-3769-0120
院团委联系人:
戴士崴 027-88387956
向盈羽186-0710-1780
附件1:2023-2024学年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
附件3:2023-2024学年优秀社团负责人 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
附件4:2023-2024学年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5:2023-2024学年红旗团支部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6:2023-2024学年优秀社团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7:2023-2024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 (教师、学生)评选细则及申报表.docx
附件8: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班级评选.zip
附件9:2023-2024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班级评选.zip
附件10: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及申报表-团学志评选.zip
附件11:2023—2024学年“十佳志愿者”评选细则及申报表.zip
附件12:2023—2024学年“优秀志愿者”评选细则及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