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文澜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附件1)和具体情况,制订2024年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方案。
一、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小组
组 长:龚强、彭晓燕
副组长:高楠
成 员:任宇、方晶、陈泰良、杨子超、刘一鸣
二、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彭晓燕
成 员:龚玉晶、帅杰
三、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条件
(一)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类)的学生,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3】43号)的基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如艺术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3.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二)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类)的学生,其学业成绩应满足已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且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学期的数学或外语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类)的年级前30%。
四、工作流程
(一)各专业转出、接收转入计划数
1.转出:学院全日制在册本科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原则上学院不限制符合调整修读专业(类)条件学生的调整修读专业(类)申请。
2.接收转入计划:文澜学院2023级仅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接收调整修读专业(类)转入,拟接收计划为15人。
(二)转入考核要求
1.笔试:凡符合条件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数学》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按转入指标人数的1:1.5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内容由综合素质(40分)、英语(30分)和心理素质测试(30分)构成。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3.学院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最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一旦批准转入的学生,将不允许申请转出或调换专业。
(三)学生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流程
1.报名(2月29日10:00——3月5日16:00)
学生登陆学生事务大厅https://a.zuel.edu.cn,点击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完善报名申请表中相关基础信息,并提交至本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在系统中打印出《审批表》签字后提交至本学院,等候转出审核。
2.提交材料(3月13日16:00前)
申请转入文澜学院的学生,在转出审核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南湖校区文澴楼726办公室:
①从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系统下载、经转出学院审批同意,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审批表》1份;
②申请人大学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③申请人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类)的排名证明1份;
④《文澜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参加考核(3月21日下午)
申请转入文澜学院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按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①笔试:3月21日14:00-16:00,南湖校区文澴楼711教室
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南湖校区文澴楼711教室
未按通知要求提交各类申报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转专业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4.录取和公示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最终名单确认、学籍异动、调整专业课程等后续工作通知将按学校要求进行。
(四)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流程
1.转出学院资格审核(3月6日——3月12日)
①报名结束后,转出学院在报名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通过审核。
②转出学院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出通过审核的汇总名单,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转入学院。
③转出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2.转入学院审核材料并公示(3月14日——3月18日)
①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审核学生资格。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②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并通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
3.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3月21日-3月25日)
①转入学院根据工作方案组织考核,对学生进行综合、全面考察。
②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③将学生考核成绩在报名系统中完善后提交院领导审核。
4.转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部(3月28日17点前)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备案。后续工作按照学校最终发文和通知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坚持教育教学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开展此次2023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二)学生需持有效证件参加考核,监考老师应严格核对身份,严防代考、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生。
(三)学院在考核录取环节中全程视频录像并存档,做好痕迹管理以备查。
(四)2023级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各学院公布的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要求、时间安排,理性选择填报所需调整的专业(类)。细则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完成后,学籍异动、调整专业课程等后续通知将随后发布,请各位同学关注教务部和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教务部、学院将对此次2023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可及时反映。
举报、联系电话:88385033(教务部培养办)、88385133(文澜学院办公室 刘老师)
文澜学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