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合作博导本人提出申请,文澜学院博士生导师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形式审查合格,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现将文澜学院2023年上半年合作博导的遴选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文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地点:文澴楼716室),联系电话:027-88387956。
附件:文澜学院2023年上半年合作博导的遴选初审结果.xls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