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生公示与报到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10浏览次数:178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2014年二次招生录取招生简章》,经资格审查,拟确定以下考生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2014年二次招生面试入选资格,现将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4810日—814日。

因本次资格审查的依据为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书面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需提供《2014年二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第三条重要事项注明的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登记。

报到须知:

()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

(1)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

(2)     21寸免冠近照;

(3)     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

(4)     我校录取通知书;

(5)     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它证明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材料原件。学生所出示的材料原件应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经济管理试验班二次招生面试申请表》中所填项相应,一经发现造假或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于8158:00-16:00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澜楼一楼文澜学院104室登记,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考生完成报名手续,可自行熟悉考场位置及周边环境,休息备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二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