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假期学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通知,"五一"放假时间:4月29日至5月1日。
2.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学生因故需提前离校或延时返校的均须办理请销假登记报备手续,违纪者应报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加强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宿舍安全和出行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自觉抵制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各学院要掌握节假日学生的出行动向,各学院及学生团体均不要组织开展大型集体性春游或郊游等活动。
4.实行节假日值班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学院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事宜,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节假日值班表请于4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5.学生须于5月1日晚7点前返校,辅导员应于当日晚7点到宿舍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各学院于5月2日上午10点前,经汇总向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报送返校情况报表。
附 件:《本科学生节假日返校情况报表》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