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文澜学院“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刘千惠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823

各团支部:

2020-2021学年,我院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夯实基础,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积极进取,在思想引领、基层建设、活力提升、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及集体。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我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个人奖项:

1.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团结友爱,积极组织和参与校院级活动;

2)坚持原则,勇于负责,讲究工作方法,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调、配合其它干部工作;

3)服从上级组织安排,对待工作不懈怠,按时高效率完成任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

5)在各项活动中大胆创新,能给学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创新性的意见或方法;

6)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扎实。

2.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集体主义观念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公民意识强;

3)在学术科研、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4)热爱本专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专业素养高;

5)团结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能起到表率作用。

3.优秀志愿者

评选条件:

1)在志愿汇中加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志协,积极参与校院志愿者协会及其他志愿服务组织活动,累计志愿工时不少于25小时(计算时间起止为202091日—202151日);

2)学习成绩优异,思想态度端正,生活作风优良,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遵守志愿者章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4)对志愿者工作充满热情,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在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5)所参与过的志愿服务活动曾被网络新媒体和新闻宣传报道或服务对象评价高、获得良好社会反响者优先。

(二)团体奖项:

先进集体奖

评选条件:

1)团体需包含三名及以上成员且全部为本院学生;

2)团体性质积极、健康,团体内部成员遵守院校规章制度、品格良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团队内部互相配合,团队协作性高,凝聚力强,团体成员专业素养较高,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4)对班级、学院、学校或社会做出贡献,促进班级、学院、学校或社会风气良性发展者优先;

5)团体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项或相关成果者优先。

二、名额分配

个人奖项名额(班级)

班级

优秀学生干部(个)

优秀共青团员(个)

优秀志愿者(个)

国民经济学1801团支部

1

1

1

国民经济学1901团支部

1

1

1

国民经济学2001团支部

1

1

1

经管1701团支部

1

1

1

经管1702团支部

1

1

1

经管1801团支部

1

1

1

经管1802团支部

1

1

1

经管1901团支部

1

2

(含追加1个)

1

经管1902团支部

1

2

(含追加1个)

1

经管2001团支部

1

1

1

经管2002团支部

1

2

(含追加1个)

1

经济与金融第二学士学位2001团支部

1

1

1

总计

12

15

12

(注:获得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红旗团支部、支部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以及经团委认可的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活动的支部可适当追加名额;若存在支部未有人报名或未有人当选,则该名额将由学院分团委收回,并优先调整至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各项活动的团支部)


个人奖项名额(团学志)

优秀学生干部(个)

优秀共青团员(个)

优秀志愿者(个)

0~3

0~5

0~3


集体奖项名额

先进集体(个)

0~2


三、申报说明

各项材料需发送电子版(申报表见附件)并按时上交,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文澜学院全体学生

(二)申报要求

个人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500字,团体奖项申报材料不多于1000字,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的原则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

个人奖项申报材料报送至团支书处,由团支书汇总后发送至团委邮箱;团体奖项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团委邮箱znufewlxy@163.com

(四)评选形式:

1)个人奖项(班级)由班级评选选出。

2)个人奖项(团学志)由团学志通过召开全体大会评选选出。

3)团体奖项由学院分团委组织专家教师进行评审。

(五)截止时间

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512号(周三)中午12点。

2)个人奖项由各班、团学志内部自行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经班级、团学志公示(不少于3天)后,于518日(周二)上午10:00前报送至团委组织部;由团委组织部汇总统计,并将最终名单于519日(周三)上午10:00报送至学院分团委进行公示。

3)团体奖项由学院分团委组织专家教师进行材料评审,并于519日(周三)进行获奖名单公示。

三、其他说明

1.奖项为自主申报,原则上已经获得校级奖项的不得申请院级同等奖项,班级个人奖项与团学志个人奖项不得重复申报,一人一般只申报一项个人奖项;

2.2020—2021上半学期期间,任意考试科目有不及格、有违纪舞弊现象者或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3.班级可以自行拟定评选细则、自行规定评选方式并发至学院分团委备案,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进行评选。

4.材料和评选过程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作假、拉票等作弊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附件一:奖项申报表.doc


文澜学院分团委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